《“十二五”城市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墙改系统赴安徽考察学习
来源:省新墙办   
更新时间:[2012/10/23 4: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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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20日,我省墙改系统一行18人在省新墙办主任金关标的带领下赴安徽黄山市考察学习,参加安徽、浙江两省墙改工作交流会暨各市新墙办主任座谈会。

此次考察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精神,制定我省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强两省墙改系统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墙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在安徽黄山市召开的两省墙改工作交流会中,我省新墙办领导和各市新墙办主任认真听取了安徽省墙改办主任刘卫东对安徽墙改和“禁实”、“禁粘”工作的主要成效以及黄山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阜阳市、广德县等对“禁实”、“禁粘”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的介绍。然后,两省间就“禁实”、“禁粘”等名词的解释,对建设工程使用粘土砖如何监管,对各市、县“禁实”、“禁粘”工作如何进行界定及考核,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文件精神以及对关停粘土砖瓦窑政策措施的制定等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交流。我省新墙办主任金关标介绍了我省近年来开展墙改工作的主要情况,并对安徽省墙改办表示了衷心感谢,认为安徽省墙改工作发展快,“禁粘”力度和成效大,借鉴示范效果好,对我省墙改工作来讲“倍感压力,也有动力,需要进一步努力”。

在安徽考察学习的同时,我省召开了各市新墙办主任座谈会,专题研讨了我省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的相关内容及近期的重点工作。金关标主任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根据国家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文件精神和各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省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工作要进一步调整相关内容和发文形式,分三批下达“禁粘”城市名单,提出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二是要在前期各市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情况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对口抽查,确保《条例》贯彻执行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我省混凝土砖类产品质量管理,对认定和换发证企业采取分步实施、分批换证的形式,成熟一批换证一批。四是根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决战四季度的精神,认真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决完成今年关停139座粘土砖瓦窑任务,确保到今年底《全省2010~2012年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控制计划》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五是要认真组织好全省墙改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六是要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计划申报工作”。(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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